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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父搬出養老院 租房居住兒子停付養老費老父告子
每日甘肅網-蘭州晨報訊(記者陳霞)劉軍將老父親送往養老院生活,可父親因無法適應養老院的生活而搬出另行租房居住。為此,劉軍停止給父親支付贍養費。劉老先生以劉軍不盡贍養義務為由,將其起訴至法院。城關區法院審理查明,劉軍並沒有不盡贍養義務,駁回劉先生的訴求。10月30日,劉先生不服一審判決向蘭州中院提起上訴。
2009年3月,劉軍將父親送到位於大砂坪的一家養老院生活。在養老院生活將近3年後,劉先生還是覺得自己無法適應,於今年年初離開養老院獨自在外租房居住。沒想到,他的舉動卻讓兒子生氣不已,並停止向劉先生支付贍養費。事後,劉先生將兒子告上法庭。城關區法院一審認為,劉先生因和家人關係不睦,獨自在外生活,其間的生活費用均由劉軍負擔,今年初劉先生因不習慣於養老院的生活,從養老院搬出獨自租房居住,家庭矛盾升級,劉軍暫停給付生活費,但經過法院調解,劉軍願意繼續給付贍養費並實際履行,因此,劉軍並沒有不盡贍養義務。據此,法院駁回了劉先生的訴訟請求。 (原標題:蘭州:停付養老費 老父將兒子告上法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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